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雲林管理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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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田水利工程倫理廉政講習

  • 活動日期
    2026年05月29日至2026年05月29日
  • 發布日期:
    2026-06-03

廉政講習動態:堅守廉潔界線,依法行政保平安!

為深化同仁廉政法紀觀念,本處特別邀請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朱啟仁主任檢察官 於5月29日蒞臨授課[農田水利工程倫理]廉政專題講習。 林富元處長也特別全程參與,與全體同仁一同充實法治素養!

本次講習聚焦公務員常見的法律風險,精闢拆解四大核心重點:

1.拒絕小貪,防範詐領:切勿因一時糊塗,虛報或詐領加班費、值班費、差旅費或休假補助費,以免因小失大。

2.登載不實罪(刑法第213條):驗收紀錄與進度報告絕非只是行政文件,更是刑事案件的重要證據!工程未完工、材料不符卻勾選合格,將涉嫌登載不實。

3.圖利與便民的界線:在「工程施作階段」依法協助廠商排除困難是「便民」;但「估驗計價超估」或「未竣工卻通過竣工報告」就是「圖利」。牢記圖利罪16字箴言:公務人員、明知故意、違反法令、獲得好處。

4.「化整為零」實質審查:司法實務上,並非採購品項名稱不同就能分批辦理。故意拆標規避公開招標,將直接發動偵查!

林富元處長也期許本處所有員工務必牢記;「廉潔自持、依法行政、遠離貪腐、守護公義」!

最後更新日期:2026-06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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